基督徒人生觀(六)|基督徒家庭觀|張慕皚牧師
(弗五22,六4):「你們作妻子的,當順服自己的丈夫,如同順服主。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,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,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。教會怎樣順服基督,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。你們作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。要用水藉著道,把教會洗淨,成為聖潔。可以獻給自己,作個榮耀的教會;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,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。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,如同愛自己的身子;愛妻子,便是愛自己了。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,總是保養顧惜;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,同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。為這個緣故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這是極大的奧秘。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。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,如同愛自己一樣,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。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裏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;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,養育他們。」 二十世紀有一個很大的改變,就是家庭制度的改變。有專家提出有五方面顯著的改變。一是離婚率的增加。二是丈夫和父親的影響力下降。三是婚外情的普遍和增加。四是職業母親增加。五是家庭成員人數下降。另外又有專家預測傳統從聖經出來的家庭制度,已經到了將沒落的時代。對於這樣的報導,我們作為基督徒的,有甚麼反應呢?我們不能同意一些消極的看法。婚姻其實是神為祂的榮耀和人的幸福而設立的,而家庭制度是社會最基本的單位。家庭制度如果好和興旺;則社會、教會,以至國家都會好和興旺;反過來說也是一樣。所以基督徒應該很留意自己的家庭生活,和在世代的見證。除了個人見證之外,還需要基督徒家庭在這黑暗世代中見證。家庭生活的質素,可以決定整個世代文明的質素。 今天我們要從聖經中看四個基督化家庭的特點: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