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人生觀(七)|基督徒政府觀|張慕皚牧師

請大家翻開羅馬書第十三章。我們將會從這章經文去瞭解基督徒對政府的看法。我們先來看第1-7節:「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;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。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,所以抗拒掌權的;就是抗拒神的命。抗拒的必自取刑罰,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,乃是叫作惡的懼怕。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,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稱讚;因為他是神的用人,是與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惡,卻當懼怕,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。他是神的用人,是伸冤的,刑罰那作惡的。所以你們必須順服,不但是因為刑罰,也是因為良心。你們納糧,也為這個緣故。因他們是神的差役。常常特管這事。凡人所當得的,就給他。當得糧的,給他納糧;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。當懼怕的懼怕他;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」 羅馬書主要分開兩部份。第一部份講述信仰,特別是神的救恩,即第一章至第十一章。由第十二章至第十六章是這卷書的第二部份講述基督徒的生活。因此,羅馬書包括了基督徒的信仰和生活的討論。第十二章開始說到,我們先要將我們的生命奉獻給神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。然後,再講到我們在教會裏應有的生活,人與人之間的關係。跟著,第十三章清楚說明基督徒與政府應有的關係。有人誤會基督徒不應談及政府和政治的問題,其實聖經裏提及不少關於政府、政治的問題。保羅在羅馬書提到的不是地方政府的問題,而是一般性、神的原則;關於基督徒公民責任,我們如何與一般性的政府建立關係。因此,我們不應把地方政治,或國家政治帶到教會裏。但我們相信聖經裏,舊約、新約、摩西的教訓、耶穌的教訓、保羅的教訓及普通書信裏;都提及很多很多關於政府,和基督徒公民的責任的教導。我們都應該去領受、去實踐。特別是羅馬書第十三章,提醒我們如何去做一個好公民;如何與政府建立關係。以下是我們有幾方面的真理,需要接受的。 一.基督徒生活在兩個國度裏…